我局依照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洛龙政[2018]14号)文件内容决定注销宜集用(98)字第133400139号、宜集用(2006)字第13340022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收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因我局无法收回该证书,现公告:作废。
洛龙政2018第14号(解宝现、解六水).pdf
关于解宝现、解六水宅基地问题的处理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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