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玻璃钢化装备分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玻璃钢化装备分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2号,于2009年建厂投产,主要生产玻璃钢化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剪切、焊接、喷漆、装配等。2007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洛环监表〔2007〕185号),2012年通过了验收(洛环监验〔2012〕53号)。该单位焊接工段配备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但现场检查时发现焊接烟尘净化器集气罩较小,烟气不能有效收集,存在无组织排放的问题。
目前,洛龙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对焊接烟尘净化器集气罩进行改装,加大收集面积,确保烟尘有效收集,该单位已于2019年7月15日完成整改。洛龙环保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3万(洛环罚〔2019〕6056号)。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洛阳莱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牡丹大道N3号,于2011年5月建厂投产,主要主要经营动物标识、耳标钳、电子标签、读写器、计算机辅助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2010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洛新环表【2010】16号),2018年进行了自主验收。 该单位动物溯源标识生产车间注塑工段安装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2019年7月12日,该单位正常生产,因注塑工段活性炭吸附设施线路发生故障,导致活性炭吸附设施突然断电,停止运行。该单位未及时关闭生产设备,生产设备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设施停运检修。
目前,洛龙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立即关闭生产设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该单位已于7月12日对线路进行了检修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洛龙环保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2万(洛环罚〔2019〕6048号)。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三、“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分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分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工业路南3号,于2004年7月建厂,原名称为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分公司,主要生产非标设备、矿山机电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制件、焊装、总装等。2007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洛环监表〔2007〕20号),2010年通过了验收(洛环监验〔2010〕49号)。该单位修理车间焊接工段配备有焊接烟尘净化器,但作业时未开启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
目前,洛龙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正常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避免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龙环保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5万(洛环罚〔2019〕6049号)。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四、“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2号。该单位于2016年10月办理了清理整改现状评估备案手续。该单位主要产品为风电锁紧盘零部件,主要生产设备为车床、磨床、喷漆间、烘干房等,喷砂工序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喷漆房及烘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及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门帘未正常使用,喷漆房玻璃破损,工人作业过程中喷漆房门未关闭。
目前,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已对喷涂车间破损玻璃进行修复。洛龙环保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2.5万(洛环罚〔2019〕6040号)。
下一步,我区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求企业设立环保专员,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作 业。同时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培养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对辖区内企业将加强企业巡查,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进行查处。
五、“希望桥东侧河滩改造工程”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希望桥东侧河滩改造,该处位于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裴村,不属建筑工地。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裴村村民委员会于2016年4月与晨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土地流转协议,将此区域土地190亩流转给晨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主要是用于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性质。该处大片裸土空地未进行苫盖,易产生扬尘;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未采取减尘抑尘措施,造成大量扬尘污染。
目前,目前该处剩余25余亩需铺垫平整黄土,用于后期种植果树。现我区龙门办已安排工作人员使用绿网将裸露空地进行覆盖。我区龙门办已要求其在后期苗木种植期间,全程保持湿法作业,洒水降尘。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1万(洛龙城综罚决字〔2019〕1910002号)。
下一步,我区举一反三,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发现如有此类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提高环保意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280号,于2006年10月建设,2008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经营矿山、冶金、建材、环保设备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等。2013年9月11日,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中小型矿山机械制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了批复(洛市环监【2013】27号),2017年9月21日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洛环验【2017】04号)。2015年3月23日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环保局对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大型成套选矿机械装备制造项目进行了批复(洛新环表【2015】5号),2017年12月该公司自行组织了验收。该单位焊接工段安装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但作业时未开启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
目前,洛龙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正常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避免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龙环保分局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5万(洛环罚〔2019〕6045号)。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七、“洛阳环峰资源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该工地属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油坊头村拆迁工地,洛阳环峰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该工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科技园街道办事处前期对该村进行整村拆除,现正在清运建筑垃圾。洛阳环峰资源有限公司清运垃圾期间,现场喷淋设施未启用,出入车辆未冲洗,部分黄土裸露地面未覆盖到位,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问题。
目前,我区科技园办已对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要求其用防尘网将黄土裸露地面覆盖到位,并在作业期间开启喷淋设施、雾炮机,增加雾炮车和洒水车洒水频率,现场做好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属土石方工程,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第32条,土石方工程可不需要环评手续。洛龙区住建局上报市建委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万(洛建扬罚〔2019〕059号)。
下一步,我区将对此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保障现场防尘降尘措施到位,落实污染管控要求,全力做好扬尘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