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加强诚信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4-11-29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洛阳市把11月22日定为洛阳市“11・22诚信日”,“11・22”寓意“一是一,二是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洛阳市是全国较早设立诚信日的城市,今年第18个年头,洛龙区利用此契机,在11月21日—27日,举办为期一周的多领域诚信活动,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多种渠道宣传诚信日。线上在“精彩洛龙”公众号发布《“11·22”诚信日倡议书,正式发布!》《“11·22”诚信日公益海报,正式发布!》等推文,广播电台同步播出相关新闻信息,区政府大楼电梯卫士播出诚信相关宣传片。线下全区多个单位在宣传栏张贴诚信主题海报,在工作例会上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学习,号召机关干部以身作则,争做诚信的践行者、传播者。

拓宽诚信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区直单位开展“诚信面对面” 活动,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宝龙城市广场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诚信经营宣传材料;洛龙区审信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和二楼的电子屏上循环播放诚信日宣传相关图文资料,摆放多出醒目展板;全区街道办开展“诚信进社区”“诚信进企业”等活动,如古城街道办向辖区商户发放《诚信经营倡议书》85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塑造“诚信洛阳”形象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洛龙区将持续不断地推进信用环境宣传,开展失信工作治理,全身心地投入到传播诚信文化、弘扬诚信精神、助力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当中去,竭尽全力洛阳的诚信建设水平,全力在全社会营造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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