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将于近期对第二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暂缓进行妇科和X光体检项目的怀孕考生,共95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未列入第二批考察对象名单的,待完成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等体检合格后,再安排考察。需进行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随后将通过短信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二、总体安排
1.考察工作在洛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由各市直招录机关(单位)、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时间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
2.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注意事项
1.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参考格式见附件2)、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书面放弃声明。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二批考察对象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