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激励办法》解读材料

日期:2023-07-17来源:区金融工作局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我区地方经济发展力度,推进金融资源配置市场化,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洛龙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洛阳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57号)精神,充分运用金融创新手段,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洛龙区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初,区金融工作局启动《激励办法》编制工作。《激励办法》书面征求了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司法局、经开区经济运行局6个相关区直部门以及3家银行机构的意见,采纳了合理化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激励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区司法局对《激励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区金融工作局邀请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激励办法》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激励办法》经2023年6月28日洛龙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激励办法》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激励项目、考核程序、资金来源、组织实施共七个部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评分标准方面。按照“向辖区内企业发放贷款总额、投放于洛龙区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提取当年11月底数据)、投放于洛龙区项目贷款余额、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包括普惠金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反诈宣传、金融帮扶等社会义务)”四个方面进行考评,能更大程度的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以金融活水持续浇灌经济之树,为我区金融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二)奖励范围方面。《激励办法》共设置2大项6小项激励项目,囊括了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机构奖励、个人奖励,实现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覆盖,充分发挥政策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三)考核程序方面。考核工作分为资料报送和得分排名两个阶段,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需经本行审核加章,保证数据真实性。

四、文件主要特点

洛龙区得益于多年的“引金入洛”政策,不断引进金融、类金融机构,已初步形成了沿开元大道沿线的金融核心创新区。引进来,更要用得好。为了进一步发挥好辖区金融、类金融机构众多的优势,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研究制定《激励办法》,进一步增强各金融机构深耕区域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资金保障,为洛龙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金融工作局

解读人:金融服务股

联系方式:655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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