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9日
洛龙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洛阳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强化全区上下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全面设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依法防治、群测群防”的工作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类型、重点防范区域及重点防范期
(一)防治类型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等6种。
(二)重点防范区域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南部丘陵区。其中龙门街道办事处的裴村、花园村、杜村、南刘村、王山村、田山村,科技园街道办事处的王屯村、梁屯村、小李屯村、小营村、溢坡村以及岭区各级公路两旁的高危边坡等易发地质灾害,属重点防治区。
以上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及人类活动状况,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要高度重视,严防地质灾害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6—9月份集中降水时段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全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属于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的范围,在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价。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或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二)汛期地质灾害监测
1.汛期巡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区国土资源局、各镇(办事处)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2.群测群防监测。利用已经初步建成的群测群防网络,由各镇(办事处)组织,区国土资源部门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
(三)监测责任
1.各镇(办事处)负责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施工工地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
3.区水利局负责水系、河(渠)道地质灾害监测。
4.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危及教学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监测。
5.区旅游局负责各旅游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
6.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道、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对已发现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域竖立警示牌,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干部、群众为主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村民组、厂矿企业、施工单位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如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区水利局负责做好雨情预报,会同区国土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测和预报工作,根据汛情做好水库及排水河道安全度汛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规划分局要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区民政局要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应急物质准备、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调查,对危房要及时整修加固,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主汛期间要随时做好安全避让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区旅游局要组织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督促被毁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修复;各镇(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
(四)加大排查力度。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农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洛龙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修编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单项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各镇(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密切配合,有序高效地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求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于6月25日前将书面单项应急方案和排查结果,加盖公章后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区行政中心720室;电话:6325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