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提高为企业、群众办事效率,根据《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对政务服务事项认领情况的通知》,按照有关法律,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将《洛龙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清单是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所实施的动态调整。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使职权,并在“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下定期更新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附件:洛龙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4.12)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