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文种类:洛龙政
  • 发文字号:洛龙政〔2024〕8号
  • 发布日期:2024-10-23
  • 发文机关: 洛龙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C001-0618-2024-0033

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4年度洛龙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我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共建共享、文化传承原则,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目标,通过以点带面,以条段带动流域,分期分级分段系统推进,打造了一批“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

为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激发全区各级改善河湖环境的工作热情和行动自觉,经区级评估验收,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洛龙区新区水系(龙门大道以西、文仲大道以东,古城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胜利渠定鼎门街道段2个水系和渠段命名为“洛龙区美丽幸福河湖”。

希望获得“洛龙区美丽幸福河湖”命名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能够珍惜荣誉,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表率作用,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争创更大荣誉。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落实落细河长制为抓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努力绘就美丽洛阳的洛龙画卷。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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