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龙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6月30日
洛龙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速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补齐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幸福美好家园,根据《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洛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城乡融合、人居环境改善,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全面统筹区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合理布局、配套相互衔接,促进区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2.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树牢“乡村建设为人民”理念,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入手,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坚持城乡一体。聚焦要素配置市场化,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局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4.坚持示范先行。借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做法,选择一批基础扎实、有代表性的镇(街道)和村庄开展示范创建,重点打造沿洛河、伊河美丽乡村示范带,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模式路径。
5.坚持循序渐进。遵循乡村建设规律,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树立底线思维,注重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坚决防止贪大求快和搞“一阵风”“翻烧饼”工程。
6.坚持建管并重。建章立制,确保乡村建设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鼓励基层探索路子、开辟渠道,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高标准培育3个乡村建设示范村,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取得初步进展,基本完成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到2025年,培育35个乡村建设示范村,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再上新台阶,农村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坚持开门办规划。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民主体作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积极吸纳有建设性的意见成果,确保村庄规划“接地气”。根据《高校规划人才下乡行动实施方案》《洛阳市规划师志愿者制度实施方案》精神,鼓励引导高校规划人才和城市设计师下乡驻村,参与指导村庄规划。
2.坚持分类施策。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标准进行建设,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预留发展空间,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功能齐全的中心村,引导人口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适度发展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强化产业就业后续支撑,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3.坚持规划评审。落实村庄规划评审制度,组织邀请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村庄规划评审,邀请洛阳理工学院专家对区域村庄规划进行总体评审。2021年,完成全区村庄规划评审工作,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到2025年,完成全区村庄规划报批,对全区乡村实现规划管理管控,初步构建以乡镇为中心、以中心村为依托、以特色村为支撑、以整治类村庄为补充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街道)
(二)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入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1.提升路网建设。围绕构建豫西北交通综合枢纽,调整提升洛阳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抓好“四好农村路”全域创建,加快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持续提升通村、通组、通户道路,注重同步建设安防设施、标志标牌、附属设施。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探索“公路+特色产业”“公路+旅游”“公路+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发公路附属设施的社会属性,拓展公路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在适当路段设置停车休息区、观光平台、公路驿站等服务设施,打造“贴心驿站”。加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完善养护机具和人员配置,探索村级养护协会规范化运作模式,逐步落实村道管养日常化、规范化,服务新农村建设。
2.完善供水保障。坚持建管并用,持续深入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完善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管护制度,推进供水建管市场化,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2021年,确保农村安全饮水达标,全区77个行政村完成2次水样检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5年,有条件的农村基本实现自来水全覆盖。
3.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2021年,完成25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30千米;到2025年,建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座。
4.提升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光纤宽带改造力度,持续推进光纤到村入户。加快农村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2021年,行政村基本实现4G网点全覆盖;到2025年,完成全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地区全面提供千兆光纤接入能力,部分地区实现5G站点全覆盖,应急广播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区域内城乡广播电视建设水平大体一致。
5.健全乡村物流体系。加快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区域物流运作模式,推进城乡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2021年,全区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80%;到2025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区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100%。
6.提升农村房屋品质。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探索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完成全区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2021年,编制完成区级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区供电公司,各相关镇(街道)
(三)推进区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新增公共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优先向农村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持续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改善农村教师待遇。2021年,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我区农村教师动态入住需求;到2025年,高标准实现“三个课堂”在农村中小学校常态化按需应用。
2.促进区域公共文化均等化。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区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2021年,启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专项工作,市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内容对接、互联互通,制定出台《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到2025年,所有镇(街道)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
3.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强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1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25年,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70%以上,全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
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做好符合条件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区镇村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2021年,提升改造1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广泛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平均每千名老人中拥有40张养老床位。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中心,各相关镇(街道)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2021年,完成改厕1000户;到2025年,农村厕所管护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2.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到2025年,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60%左右。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城乡一体和第三方市场化保洁机制。推广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回收利用,探索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模式。2021年,全区50%以上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到2025年,全区90%以上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处理。
4.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示范创建。2021年,高标准打造3个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到2025年,乡村建设示范村达到35个,75%以上的农村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分局、区攻坚办、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二)抓好分类推进。尊重乡村多样性、差异性,科学把握不同区域的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建设路径,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在经济基础、区位条件好的区域,打造一批示范镇(村),走在前列,率先突破;在其他区域,瞄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加快补齐,确保城乡一体均衡发展。同时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对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等的保护,留住田园乡愁,更好体现地域特色。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末达到50%以上。加大一般债专项债额度争取力度,支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支持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乡村建设有效投入。
(四)夯实部门责任。区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工作任务,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破除土地供应、人才流动等瓶颈制约,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五)强化督导考核。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洛龙区乡村建设行动11个专项行动
附 件
洛龙区乡村建设行动11个专项行动
一、区域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区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区域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四、区域城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区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八、区域城乡教育均等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九、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区域医疗卫生均等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十一、区域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