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主任 梁敬峰 主持区发展改革委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俊涛 负责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及协调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防污治污、节能减排、白色污染等内容)、改革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项目节能审查、电力改革任务落实;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以工代赈、消费帮扶、扶贫帮扶及对接)、无废城市、应急、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水利、文化旅游、教育体育(2岁以下婴幼儿托管)、卫生健康、民政(养老机构)、人才、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就业创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争取、灾后重建等涉及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社会发展综合股。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宗仁 负责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谋划、项目建设推进和问题协调、省市重点项目管理、项目观摩、项目联审联批、三个一批等工作,负责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企业服务、万人助万企、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项目谋划及跟踪落实等相关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数据资源股、项目建设发展中心综合股。
党组成员、项目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李国辉 负责项目立项、专项债项目申报、政策性资金争取及资金监管、固定资产投资、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公共资源管理等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金融、科技创新等涉及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杜凝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监测、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经济运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盘活闲置楼宇、负责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高质量考核、电子商务、外资、消费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特色商业区建设整体规划、国防动员(民兵潜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资金争取等涉及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和服务业发展股。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焱 协助党组书记搞好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搞好全委意识形态、文明单位建设、卫生单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思想宣传、法治宣传、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公共能耗、公文处理、会务安排、信息发布、离退休干部管理、公章管理、国安、网信、保密、网站管理、工会、妇女、档案管理、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巡察、审计、司法等涉及工作,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
项目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燕 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管理、价格认证、评估及监测工作;负责信访稳定、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惠企纾困、110联动、防恐、反诈、处非、协助市场监管等涉及工作;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管物价管理股、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瑞丰 协助李国辉同志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建设发展中心督导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街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组织开展全区重要战略规划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二)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结枃调整,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四)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等,参与拟订区教育、文化、卫生等发展政策;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搞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搞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依据法律、法规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管理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评估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价格监测工作,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价格调研和宣传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承担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经济建设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体系领导小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入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办公室 | 电话:65156600 |
国民经济综合股 | 电话:65592551 |
社会发展综合股 | 电话:65156620 |
固定资产投资股 | 电话:63215011 |
物价管理股 | 电话:65156650 |
项目建设发展中心 | 电话:63969959 |
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 电话:65959115 |
服务业发展股 | 电话:80885283 |
数据资源股 | 电话:65156700 |
办公地址 | 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 | 夏季8:30—12:00,15:00—18:30 |
冬季8:30—12:00,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