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日期:2025-03-25来源:区教育局

 洛龙区教育局郭巍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0379-63252406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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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工作。

(二)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组织和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对本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三)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参与拟定教育投入、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基金的内审工作。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教育系统内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信访、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统战和群团工作。

(六)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七)负责区属各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按权限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八)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德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十)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一)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承担洛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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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信访安全股)、人事股、师资培训股、计划财务股(基建股)、教育股、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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