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洛龙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公告
受理单位:洛龙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
电话:63205074
地 址:洛龙区政府B1101室
邮编:471023
2025年度洛龙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公告
根据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程序安排,现将洛龙区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年审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在国家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或农村政策内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夫妻,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并落实下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一、申报奖励扶助政策项目
(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农业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定生育;3.本人和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收养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5.同时未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
(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49 周岁;3.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此外,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
扶助标准: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1180元,子女伤残的每人每月920元。
(三)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洛龙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夫妻一方或双方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单方符合条件单方申请、双方都符合条件可以双方同时申请)双方均可申请奖励扶助;4.未享受外省同类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
(四)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55—59周岁)
申报奖扶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农业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定生育;3.本人和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收养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55—59周岁;5.同时未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五)洛阳市农村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户口居民;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且符合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5.本人持《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并且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
(六)洛阳市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4.在2025年12月31日前,女方年满49 周岁,独生子女伤残、子女死亡的;女方年满40 周岁—48 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
扶助标准:女方年满49 周岁,子女死亡或子女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300元,子女伤残二级以下或女方不满48周岁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150元。
(七)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2.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3.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且经鉴定为中度以上功能障碍。
扶助标准:参照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执行。
(八)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申报条件: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已确认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每人每年给予投保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一份,个人无需再申报。
补贴标准:由政府每人每年代缴护理补贴保险一份300元。
(九)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补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已确认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或河南省生育关怀抚慰政策的对象;2.2014 年1月1日以后,有再生育愿望未能自然怀孕,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符合医学适应症,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妻。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0元。
(十)洛龙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特别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女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49 周岁的夫妻。
扶助标准: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200元,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每人每月100元。
(十一)洛龙区城乡居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入口政策申报条件:1.2025年12月31日前当年年满45—59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父母;2.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的无职业居民;3.缴纳洛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出口政策申报条件:1.2025年12月31日前当年年满60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父母;2.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的无职业居民;3.已在洛龙区开始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
补贴标准:45—59周岁的对象,在缴纳基本保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100元,60周岁及以上的对象,在领取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补贴20元。
(十二)洛龙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减免一人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费补贴
申报条件: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洛龙区农业户口或村出具的界定为农村户口证明的对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父母;3.个人已全额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费的。
减免补贴标准及方式:凭个人缴费凭证,夫妻双方其中1人,可向辖区村委会提交减免一人份退费申请,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后,将已缴纳的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费全额退还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十三)河南省18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申报条件:本人为洛龙区户籍无职业居民,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20元。
二、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2.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妇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孩生育证或相关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已激活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其他相关政策证件资料:①申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提供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子女伤残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申请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政策的,提供鉴定为中度以上功能障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申请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补助政策的,提供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医院加章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病例证明、费用结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等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证明材料;④申请洛阳市农村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政策的,提供《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方法
特别提示:原洛阳市奖励扶助信息平台关闭,除“省城镇奖励扶助政策”可继续通过“河南省奖励扶助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办理外,其他政策需选择到本辖区村(社区)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
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可在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的期限内(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15日)。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
(一)大厅办理:当年符合条件及往年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居民,请携带相关证件到辖区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和年度审核认证。
(二)网上登记认证:“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进行申报登记和年度审核认证的对象,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健康”公众号,加关注,在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模块里面点击“城镇奖励扶助”进行认证申请,按提示,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
四、其他要求
1.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和年审认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每年申请一次,已享受对象无需重复申请。
2.个人自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已在享受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当年未及时参加年审的,且未向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社区)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费不予补发。
4.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或奖励对象死亡后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冒领的奖励扶助金的应主动退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电话
洛龙区卫生健康委: 0379-63205074 开元路街道: 0379-65967373
关林街道: 0379-65950978 太康东路街道: 0379-65955710
古城街道: 0379-62229065 科技园街道: 0379-65965593
学府街道: 0379-65218119 翠云路街道: 0379-61280175
定鼎门街道: 0379-65518522 龙门街道: 0379-65968580
安乐街道: 0379-65513523 李楼街道: 0379-60182062
龙门石窟街道: 0379-65982655 丰李街道: 0379-68768003
佃庄镇: 0379-67438109
望相互转告,逾期不再办理!
洛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