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5-03-25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洛龙区医疗保障局陈应召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0379-81810106 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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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订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保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二)拟订全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负责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负责拟订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执法、审批、复议、应诉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六)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医保工作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医保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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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医疗保障监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区医疗保障中心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服务股、区医疗保障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股、区医疗保障中心医药服务监管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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