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书记 张峰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履行街道党工委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燕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履行办事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樊佳莹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负责人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统计、科技、统战、民宗、机关建设、关工委、工会、目标绩效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分包田山社区。对口:区委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总工会、区档案史志馆。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志远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乡村振兴、政协、团委、妇联、科协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分包王山社区。对口: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协、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金啸光 主持纪工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口: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孙明玉:负责卫生健康、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政务公开、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包国宝社区。对口: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李博:负责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网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信访、综治、司法、处非等工作。分管文化宣传旅游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综治、司法),分包龙和社区矬李居民组。对口: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教育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处非办,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区新区开发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赵阳阳:负责农业农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水利及河长制等工作。协助刘志远同志分管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分管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协助刘志远同志分包王山社区。对口:区委组织部、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罗猛:负责武装、安全生产、社区管理等工作。分管武装部、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社区管理办公室,分包龙和社区马圪垱居民组。对口: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办事处副主任、学府派出所所长翟俊峰:协助李博同志负责信访、综治、司法、处非等工作,协助李博同志分包龙和社区矬李居民组。对口: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处非办,联系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办事处副主任王杰: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城市防汛、规划、土地、环保攻坚等工作。协助樊佳莹同志负责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统计、科技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包大学城社区。对口: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执法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区环境攻坚办、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联系交警七大队、国家电网新区供电公司。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职能简介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建设。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综合办公室 | 电话:65218577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电话:65218608 |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 电话:65516809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电话:65218801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电话:65218110 |
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电话:65516809 |
营商环境办公室 | 电话:65513898 |
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 | 电话:65218609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电话:65987752 |
纪检监察办 | 电话:65218606 |
财政所 | 电话:65218611 |
文化宣传旅游办公室 | 电话:65291521 |
办公地址 | 宇文凯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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