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线上申请公告

日期:2025-01-17来源:区委人才办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动员、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向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助力聚力,更好保障青年人才安居之需,根据《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公租房申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构建“公益性保障+市场化运营”融合模式,现将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租住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寓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4处青年人才公寓,共有房源384套,全部面向社会开放申请渠道,全年常态化开展受理工作。所有房间均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可实现拎包入住。

(一)兴业苑小区青年人才公寓

位于洛龙区杜预街西200米兴业苑小区内,共有房源101套,单套面积约55㎡。按照洛阳市公租房租金执行标准,每间公寓租金为9元/㎡/月,物业费为1.1元/㎡/月。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炎黄科技园区青年人才公寓

位于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区内,共有房源213套,单套面积分别为45㎡、60㎡、90㎡。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45㎡、60㎡、90㎡房型租金分别暂定为675元/间/月、780元/间/月、1080元/间/月,物业费为1.68元/㎡/月,洛阳龙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人才公寓租金原则上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后期通过公众听证、社会公示,租金可结合周边区域市场行情变化进行适度调整。

(三)阳光里工业邻里中心青年人才公寓

位于洛龙区关林路与张衡街交叉口东150米,共有房源40套,其中单人间28间,租金为650元/间/月;双人间12间,租金为1100元/间/月,物业费3元/㎡/月。洛阳龙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四)洛钢生活区摩铁青年人才公寓

位于洛龙区关林路144号,共有房源30套,房间面积约25㎡,租金为899元/间/月,物业费2.5元/㎡/月。洛阳市人才集团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申请对象及租住形式

(一)申请对象

1.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1)我区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18至35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技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年龄可放宽在45周岁;

(2)申请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的,应在洛阳市城市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无自有住房(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已交付的拆迁安置住房,若已拆迁,需开具未享受拆迁安置及拆迁补偿款的证明、两级加章以及经办人签字),且在洛阳市城市区3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

(3)申请对象需在洛龙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由所在单位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及公积金。用人单位需有半年以上纳税凭证(纳税机关必须为洛龙区税务局)。

2.炎黄科技园等三处青年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1)申请单人间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符合《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洛人〔2019〕2号)文件规定标准且经洛阳市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人才)等柔性引进人才;

②通过区委组织部认定的洛龙人才库入库人才;

③持有“龙爱卡”的各类人才;

④在洛龙区辖区(含新入驻洛龙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内办公暂未完成注册登记但已签订合作或租赁协议的企业)工作的人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人员、技师,年龄为18至40周岁之间,其中我区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双人间

在洛龙区辖区工作的人才,具有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及以上的毕业生,年龄为18至40周岁之间。

(二)租住形式

1.除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外,炎黄科技园等三处青年人才公寓采取“租补分离”模式。承租人在按标准足额缴纳房租后,可依据人才住房补贴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房补贴,由公寓运营公司、申请对象所在单位配合准备申请所需材料,区相关部门做好支持保障。租房补贴标准依照洛阳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承租时间不受限制,单人单次仅可申请一间。青年人才公寓结合申请对象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1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兴业苑申请对象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按《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续租、退租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后方可续租;炎黄科技园等三处青年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寓管理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续签租赁合同。

4.入住期间,申请对象出现不具备承租资格情况的,按照《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处理;未满合同期须退租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寓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按规定结清相关费用后退出。

三、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人的年龄应不超过45岁,在洛龙区范围内的单位工作;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由最具优势的一方申请。

四、租住相关要求

(一)入住前须按要求向公寓管理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房屋质保金、房屋租金及物业费,并签订入住合同;

(二)入住期间承租人应根据入住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公寓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停车等费用;

(三)入住期间,承租人不满足公寓居住条件且未主动报备者,将取消入住资格,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后腾退公寓,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四)主动申请退出公寓的,应结清相关费用后退出;

(五)入住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入住资格,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后腾退公寓,且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1.经审查发现在申请公寓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因工作变动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3.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改变住房用途、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拒不配合青年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工作的;

5.未足额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应由个人承担费用超过1个月的;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寓房内配备物品的;

7.存在违反入住合同或公序良俗的其他行为。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洛龙区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

2.满足学历申请条件的,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满足职称、技能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扫描件;

3.申请对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4.申请对象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指印、公章)电子扫描件;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在编在岗人员,可提交本人编制条电子扫描件;

5.申请对象结婚证电子扫描件;经本人签字按手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婚姻承诺书(附件3);

6.申请对象本人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足额缴存证明及公积金足额缴存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纳税机关应为洛龙税务局);

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申请炎黄科技园等其他三处青年人才公寓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洛龙区范围内暂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人才在《申请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可不填,须提供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或商务楼宇内办公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2.满足学历申请条件的,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满足职称、技能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扫描件;

3.申请对象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电子扫描件;

4.申请对象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加盖指印、公章)电子扫描件;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交本人编制条电子扫描件。柔性引进人才无需提供本项内容;

5.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六、申请受理时间及渠道

(一)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至7日受理申请,如遇节假日,自动向后顺延相应数量工作日。炎黄科技园等其他三处青年人才公寓申请渠道长期开放,全年常态化开展受理审核工作。

(二)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下午17:30。如意向小区无房源,申请者可自行选择其他小区。最终分配房源以申请者在申请界面提交的意向房源选项为准,如误触、误选,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三)申请受理方式:

1.PC端: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luolong.llrcej.cn/h5/#/”,首页点击“服务E站”栏目,下滑至“人才公寓”板块,点击“立即申请”,于页面底部点击“申请入住”,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移动端:微信搜索“洛龙人才E家”公众号,点击底部任务栏“服务E站”,选中“人才公寓”即可跳转到申请界面,在申请界面下拉点击“申请入住”,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七、申请受理方式

(一)申请对象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初审后,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对象通过“洛龙人才E家”网站或小程序的“人才公寓”板块逐项提交所有资料。

(三)资料递交完毕后,请注意接收小程序审核进度提示,或注意及时接听审核人员来电,如需补充资料,应于1个工作日内提交。

(四)根据资料提交顺序,结合本人承租意向,经初审、复审后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其间,如有不符合条件、伪造变造申请资料者,按资料收集顺序自动延续至下一位申请者。

(五)初次提交材料应种类齐全、内容清晰。恶意提交资料种类有重大缺失、占用当季申请名额的,经认定后视为主动放弃,自动顺延至下一位申请者。

(六)申请资料齐全、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个星期内办理入住。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顺延至下一位申请者。

八、其他

本公告自2025年2月5日起执行,既往公告即行废止。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洛龙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

0379-65590861(洛龙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股)

0379-65156732(洛龙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

0379-69922798(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

0379-65992288(炎黄科技园青年人才公寓)

0379-65931199(阳光里工业邻里中心青年人才公寓

17719251850 (洛钢生活区摩铁青年人才公寓)

 

附件:1.洛龙区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3.婚姻承诺书

 



中共洛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洛龙区兴业苑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doc

附件2:洛龙区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doc

附件3:婚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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