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20〕25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洛阳市户籍(洛龙区户籍优先)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个体营业执照的、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洛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65156616)
(三)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认定就业困难证明材料;
4、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需携带本人一寸照片。
在报名成功后,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约定面试时间。
三、聘用及管理
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的人员,洛龙区人社局将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作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坚持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上岗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洛龙区2025上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