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卖食品安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07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对区人大第46号建议的答复

袁冰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外卖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外卖食品安全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多次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向您汇报: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一是重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不落实,致使无资质或资质造假餐饮服务提供者进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非法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或公示不规范行为;未取得合法资质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体店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加工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对辖区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约谈等行动,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入网准入机制,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经营信息进行检查,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三是针对摸排阶段的基本数据,开展检查治理行动。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符合各项相关标准,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四是针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舆论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继续保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商户自律意识,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使监管长期有效,切实维护百姓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3127361

联系人:李怡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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