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要求,本行政机关受理郭琳琳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洛阳市沐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 洛龙区翠云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50米路北龙康A区商铺A9-12
经营范围:美术
法人姓名:郭琳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电话:0379-65522835
邮箱:llqspg@163.com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