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河南乐迪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
申 请 人:李国昊
场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25号正大广场负一层15号铺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电话:0379-65522835
邮箱:llqspg@163.com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