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日期:2025-03-21来源: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河南乐迪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日:

申 请 人:李国昊

场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25号正大广场负一层15号铺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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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电话:0379-65522835

邮箱:llqspg@163.com




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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