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日期:2024-04-27来源:区卫健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件精神,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至 2024年5月3日。

对注销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洛龙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股     

电话:61126773

地址:洛龙区行政中心        

邮编:471023

注销医疗机构如下:  

2024.4.27公示医疗机构注销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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