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诊所备案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 2024年11月14日。
对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受理单位:洛龙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股 电话:61126773
地 址:洛龙区行政中心 邮编:471023
诊所备案信息如下:
2024诊所备案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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