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龙区梁屯社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11-01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关于2024年11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龙区梁屯社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

电话:0379-65993211

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洛龙区梁屯社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梁屯社区南侧荒沟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利用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作为回填材料,对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梁屯社区南侧荒沟进行填沟造地、生态修复。项目采用“租沟-填沟-造地-修复”的治理模式,总租用土地面积1.9125hm2,其中本次设计填沟造地用地面积1.5187hm2,其他0.3938hm2保留现状。终场库容145485.8m3,其中粉煤灰回填量132977m3,覆土量为12508.8m3。总造地面积1.5187hm2,+188m平台及边坡复垦为乔木林地(0.6538hm2),+196m平台复垦为其他园地(0.8649hm2)。项目总投资90.43万元,环保投资32.7万元。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堆存采用苫布苫盖;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影响;

4.固废:施工产生的土方及时外运或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在表土场、一般土石方堆场采取密目网苫盖。

回填复垦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密封仓等措施,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粉煤灰到场后按照指定点卸车,且做到随卸随填,控制自卸汽车卸料高度;根据项目地区实际天气情况制定合理的洒水制度,并严格执行;作业时周边应设置围挡,对表面及时采用苫布覆盖;对大风等特殊气象条件,停止作业,并加大洒水强度;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小燃油废气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灰渣淋溶水及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强降雨时期产生的淋溶水经场地底部粘土层阻隔,经淋溶水导排系统收集后排入淋溶水收集池,用于该项目及上侯沟灰场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运输车辆、作业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场区中间或远离周边敏感点的区域,加强生产管理。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在回填区沟底、边坡和淋溶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措施。

6.生态环境。项目四周设置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项目采取分区回填、分区覆盖,阶段性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回填范围,避免对用地周围的植被产生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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