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LYC汽车轴承科技有限公司48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2-19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关于2025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LYC汽车轴承科技有限公司48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

电话:0379-65993211

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48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鳞路486号

洛阳LYC汽车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博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主要在洛阳LYC汽车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改扩建一批生产汽车轮毂轴承的高端智能全自动生产线。该项目投产后,将新增480万套/年的产能。项目总投资29432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无施工废气;

2、项目营运期淬火工序采用水基淬火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产量微小,不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淬火基淬火液、废清洗液、废切削液、废磨削液、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依托洛阳轴承控股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噪声采用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2、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金属废屑、磨削渣、不合格样件、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泥浆及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超精油、废D80清洗剂、废液压油、超精磨削油泥、含油废泥浆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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