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所: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111号)规定,现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拨付2024年4月份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43545元,该款列支2081001儿童福利科目。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监督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申报及使用。
附件:2024年4月份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4月资金分配表.xlsx
2024年4月7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