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4月份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4-15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民政所: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111号)规定,现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拨付2024年4月份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43545元,该款列支2081001儿童福利科目。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监督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申报及使用。

附件:2024年4月份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4月资金分配表.xlsx



  2024年4月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