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电动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约谈会

日期:2024-10-23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车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近日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

会议传达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宣贯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学习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销售单位,一是明晰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深刻认识到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做好进货凭证留存及销售记录登记工作;坚决杜绝非法拼改装电动车、私自解限速等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二是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经营主体严格强化落实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有关主体责任,主动告知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相关注意事项,减少因电动车所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三是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拼装、改装关键性组件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蓄电池、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电动车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质量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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