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接到来电,称可帮助申请非遗项目,包过并收取高额费用。洛龙区文化馆现予以提示:
洛龙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洛龙区文化馆依据职能组织实施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认定工作采取逐级申报的形式,申报过程不向申报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洛龙区文化馆未委托任何社会组织、企业开展非遗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提示。
联系方式:63000005 63000003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