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法律救济途径公示

日期:2024-09-13来源:开元路街道

一、行政执法主体: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行政执法范围:开元路街道

监督举报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6号 邮编:471023

举报投诉电话:0379-65638873

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证件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工作单位

1

16030296093

赵新艳

410322****2822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2

16030296100

张宝萍

410303****3228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3

16030296101

肖戈

410311****5070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4

16030296073

黄翔

410302****0016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5

16030296090

符珺珺

410311****4028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6

16030296089

王冠

410323****1524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7

16030296053

白鹏阁

410311****3550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8

16030296055

肖楠

410311****4564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9

16030296042

周猛

410328****601X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10

16030296159

白佳丽

410311****552X

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三、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洛龙区人民政府开元路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1、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龙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2、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