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或农村政策内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夫妻,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并落实下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一、申报奖励扶助政策项目
(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农业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定生育;3.本人和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收养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5.同时未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
(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49 周岁;3.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此外,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
(三)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洛龙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夫妻一方或双方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单方符合条件单方申请、双方都符合条件可以双方同时申请)双方均可申请奖励扶助;4.未享受外省同类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四)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55-59周岁)
申报奖扶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农业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定生育;3.本人和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收养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55-59周岁;5.同时未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
(五)洛阳市农村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户口居民;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且符合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5.本人持《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并且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六)洛阳市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伤残的,女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女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40周岁且不满49周岁)。
(七)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2.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3.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且经鉴定为中度以上功能障碍。
(八)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申报条件: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已确认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每人每年给予投保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一份,个人无需再申报。
(九)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补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且已确认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或河南省生育关怀抚慰政策的对象;2.2014 年1月1日以后,有再生育愿望未能自然怀孕,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符合医学适应症,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妻。
(十)洛龙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特别扶助
申报条件:1.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居民;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女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49 周岁的夫妻。
(十一)洛龙区城乡居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父母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入口政策申报条件:1.2024年12月31日前当年年满45—59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父母;2.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的无职业居民;3.缴纳洛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出口政策申报条件:1.2024年12月31日前当年年满60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父母;2.本人户籍为洛龙区城镇或农业户口的无职业居民;3.已在洛龙区开始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
(十二)洛龙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减免一人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费补贴
申报条件: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洛龙区农业户口或村出具的界定为农村户口证明的对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父母;3.个人已全额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费的。
减免补贴方式:凭个人缴费凭证,夫妻双方其中1人,可向辖区村委会提交减免1份退费申请,经区卫健委审核确认后,将已缴纳的资费全额退还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十三)河南省18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申报条件:本人为洛龙区户籍无职业居民,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二、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2.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妇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孩生育证或相关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已激活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其他相关政策证件资料:①申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提供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子女伤残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申请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政策的,提供鉴定为中度以上功能障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申请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补助政策的,提供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医院加章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病例证明、费用结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等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证明材料;④申请洛阳市农村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政策的,提供《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方法
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可在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的期限内,选择到本辖区村(社区)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或通过计划生育奖扶APP认证平台网上登记办理。
(一)大厅办理:当年符合条件及往年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居民,请携带相关证件到辖区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和年度审核认证。
(二)手机APP终端网上登记认证: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奖扶认证APP”小程序,根据提示完成安装进行注册后,按照享受政策条件,按提示,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申报登记和年审认证。
办理流程:村(社区)-办事处-区政府按政策按要求逐级审核办理。
四、权利和义务
1.当年未及时申报登记和参加年审的,且未向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社区)说明正当理由的的奖励对象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费不予补发。
2.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或奖励对象死亡后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冒领的奖励扶助金的应主动退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电话
洛龙区卫生健康委: 0379-63205074
学府街道办事处:0379—6551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