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学府街道户籍或常住16-60岁人员
二、申请条件: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三、办理材料:
(一)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③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二)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四、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办理地点:学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龙和马圪垱广场一楼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办理
八、咨询电话:0379-6551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