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
古城办事处辖区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③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二) 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受理机构: 社区便民服务站
六、咨询电话:6515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