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申请办理指南

日期:2023-12-11来源:翠云路街道

一、办理条件

1.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助资金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受助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一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户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一份、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受助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填写洛龙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表。

三、审核

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困难家庭或个人书面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在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进行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会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五、办理地点

翠云路街道办事处2楼211室

六、咨询电话

翠云路街道民政所:6128019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