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08来源:太康东路街道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名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受理机构:社区便民服务站

申请条件:1.具有本辖区户口  2.持有残疾证  3.低保对象

申请材料:1.审批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残疾证 5.低保证 6.承诺书

办理流程:本人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民政所审核审批—区民政局备案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太康东路街道民政所  0379-69932378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受理机构:社区便民服务站

申请条件:1.具有本辖区户口  2.持有残疾证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材料:1.审批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残疾证 5.承诺书

办理流程:本人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民政所审核审批—区民政局备案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太康东路街道民政所  0379-6993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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