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08来源:龙门石窟街道

一、办理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收入证明;

5、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6、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和死亡证明,生育二胎和两个孩子以上的申请户,提供准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7、18岁以上子女学者提供统招学校的有效证明;

8、其他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填写申请审批表。

二、办理流程

1.户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表,经评议小组评议,确认对象后入户调查并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签署意见报镇民政所。

3.街道民政所做进一步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再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异议发还民政所做进一步调查落实,其结果由街道告知申请人,并入户抽查。

5.街道民政所进行审批,确定低保对象,负责填制领取证,公示后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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