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意见征集结果

日期:2024-07-26来源:区司法局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和省、市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区对2024年6月10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将清理结果汇总为《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并于2024年6月26日起,通过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受到了有关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征集期满,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1条,内容主要涉及文件措辞和标点符号,我们将认真整理大家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将有建设性的合理建议纳入考虑范畴。

衷心感谢关心和支持洛龙区发展的各界人士,我们将秉持为民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洛龙区司法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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