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洛龙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 业人才(团队)的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08-29来源:

政策摘要:主要对引进的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星火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进行支持。《中共洛龙区委、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洛龙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办法〉的通知》(洛龙发〔2015〕10号)

资金支持。

经市认定符合“河洛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注册落户我区的,区财政配套分别给予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

团队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启动资助。经区认定的星火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50万元的启动资助。

科技扶持。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视情况给予10万元经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

30万元、15万元、5万元资助;对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成果在我区转化的国家级研发平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奖项的,给予5—30万元奖励。

用房支持。

视情给予1—3年100—1000平方米的场租减免或租金补贴。3年内给予5—5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生活服务。

高层次人才随迁、随调的配偶,可由用人单位或区人事部门优先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区按照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一

次性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洛龙区所属学校择优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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