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洛龙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办法

日期:2018-05-04来源:商务局

政策摘要:主要对引进的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星火型创新创业人才团 队和四类高层次人才进行支持。

1.资金支持。经市认定符合“河洛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注册落户我区的,区财政配套分别给予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的启动资助。经区认定的星火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50 万元的启动资助。经评审认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四类高层次人才,由区财政每年分别发放年度津贴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发放期限为三年。

2.科技扶持。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并成功招收3名以上博士后研发人员进站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经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 万元、15 万元、5 万元资助;对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成果在我区转化的国家级研发平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30 万元资助。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工作期间主持实施国家“863计划” “973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国家、河南省科技重大专项,为我区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在市财政给予研发经费的基础上,洛龙区按照市财政研发经费的50%进行配套支持;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奖项的,给予5—30万元奖励。

3.用房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落户洛龙有关企业和园区,我区协调相关园区,视情给予1—3 年100—1000 平方米的场租减免或租金补贴。经评审认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四类高层次人才,3 年内给予5—50万元的安家补助。

4.生活服务。高层次人才随迁、随调的配偶,可由用人单位或区人事部门优先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区按照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洛龙区所属学校择优就学;经评审认定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区优秀专家医疗保健待遇,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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