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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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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8
来源:区商务局
党组书记、局长 欧星涛 主持洛龙区商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滕琳琳 分管局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阳 分管经贸协作股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旭 分管市场商贸股全面工作。
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静茹 分管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相应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楼宇经济发展等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区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镇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落实流通法规体系建设,落实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全区流通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五)贯彻落实上级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我区电子商务地方性政策拟定工作,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六)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订我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基地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协调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指导全区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负责落实商务领域市场秩序政策;协助市商务局处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及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九)牵头负责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 电话:65156669 |
经贸协作股 | 电话:63322808 |
市场商贸股 | 电话:65961003 |
楼宇经济促进股 | 电话:69899915 |
楼宇产业发展股 | 电话:69899919 |
办公地址 | 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 | 夏季8:30—12:00,15:00—18:30 |
冬季8:30—12:00,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