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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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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来源:科技园街道
副区长、党工委书记 田海洋 负责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左飞 负责街道全面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治 负责信访稳定;牵头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负责工会、人大,协调联系公检法司等部门。主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含信访口、司法口)、党建办公室(人大口);分包后河社区、乐天社区。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艳阳 负责人事、组织、共青团、老干部、妇联、政协;负责财税;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宣传、乡村振兴、脱贫政策延续、禁烧、河长制等工作。主管部门:党建办公室(党政口、组织口)、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治中心)。分包梁屯社区、溢坡社区。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忠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负责三农、乡村振兴、农村垃圾分类、农村环境卫生、水费征缴、脱贫政策延续、水利、禁烧、河长制、森林资源保护、科技、三资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纪委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三资口)。分包毕沟社区、王屯社区。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连文跃 负责文化、宣传、意识形态、教育、统战、工商联、防溺水、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档案、年鉴、旅游、史料记载、优生优育等工作;协助李治做好信访稳定、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社区)工作。联系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学校等。主管部门: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分包油坊头社区、侯城社区。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纯纯 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民政、残联、基层组织政权、三务公开、物业等工作;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分包龙丰社区。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挂职) 贾琦 负责住建(棚改、安置等)、规划、城市环境卫生、土地、危房、交通、违建、路长制、乡村道路维护和管理及城市区管理、亮化等工作;协助李治抓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街道环境、背街小巷)工作;联系新区开发办(征迁、棚改、安置等),协调联系新区办等部门。主管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分包龙腾社区。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翔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协助刘艳阳做好组织工作。主管部门:武装部、党建办(组织口)、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分包小李屯社区、小营社区。
党工委委员(挂职) 吴丹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五年计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经济统计及相关普查工作;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科技、金融等工作;负责“放管服”、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工作。协调联系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主管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包东霍屯社区、西霍屯社区。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村(社区)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八)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负责采集辖区内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协同做好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十二)深化街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四)做好人大、政协相关辅助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建办公室(组织口、人大口) | 电话:65595030(党政办) 69916165(组织办) 65595012(人大口) |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 | 电话:65528898(民政所) 65593970(社区服务中心) |
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 | 电话:65595135 |
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 电话:65597775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电话:65595890 |
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电话:65965593 |
纪委办公室 | 电话:65595022 |
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退役军人服务) | 电话:65595013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司法所) | 电话:65596155 |
农业服务中心 | 电话:65595523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电话:65599375 |
财政所 | 电话:65597090 |
三资管理中心 | 电话:65595178 |
办公地址 | 洛龙区古城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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