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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区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洛办〔2016〕18号),重申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购物卡(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摆入学宴、谢师宴;严禁在单位食堂(含公务灶)、培训机构搞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和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等。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区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同时,还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0379-63256174;监督举报网站:登录洛龙区纪检监察网,点击“我要举报”;微信公众号:清风洛龙开设“四风随手拍”专栏,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