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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正确、规范使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依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近日,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向到我区申请使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生产企业实地调查并签订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使用申请书及承诺书。

签订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使用申请书及承诺书,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该称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使用正确化、规范化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大该称号的宣传使用力度,努力提升洛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