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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 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8〕5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14号)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2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编订工作,编订过程中,征求了区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分局等几家单位的意见,其中,采纳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合理建议,其他几家单位无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相关要求、具体实施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总体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以共建共享、方便生活、公平合理、团结互助、文明和谐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坚持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消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隐患;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引导业主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加装电梯不影响既有住宅、小区的整体美观。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要求

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资金筹措方式、申请主体、加装条件、电梯维护保养等相关要求。

(三)既有住宅家加装电梯具体实施步骤

从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五个方面,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步骤。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查、监督、备案、技术解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工作。

(五) 保障措施

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并符合特种设备相关规定,区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示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手续,依法依规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筹措方式、申请主体,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筹措、权责主体更加清晰。

二是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步骤,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工作严格规范。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郭琳静

联系方式:6515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