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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老旧小区改造(2019-2021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背景情况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

2019年11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 号),对老旧小区改造作了进一步规范。洛龙区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改造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洛龙区老旧小区改造(2019-2021年)实施方案》编订工作,编订过程中,征求了区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分局、城管局等几家单位的意见,其中,采纳了区发改委、财政局的合理建议,其他几家单位无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洛龙区老旧小区改造(2019-2021年)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改造范围和内容,具体实施步骤,资金分配、使用、拨付、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规定了洛龙区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党建引领、政府统筹的原则,以先民生、后提升的改造理念,治管并举完成辖区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改造范围和内容

明确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洛龙区建设于2000年以前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对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改造、更新,涉及居民专有部位,不在改造范畴。老旧小区具体改造内容包含:房屋建筑主体、基础设施、设备、居住环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

(三)具体实施步骤

从调查摸底、测评诊断、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健全后期管理六个方面,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步骤。

(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拨付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小区实际需求,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涉及我区纳入中央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资金拨付,按区财政相关要求,报区政府审批后予以拨付。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筹措、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督导考评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按照“区委党建引领、政府统筹谋划、住建具体实施、各级单位联动、小区居民参与、社区共享共治”的原则,统筹谋划实施2019年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

二是确定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理念,优先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的老旧小区,坚持“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2019年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三是明确坚持前期改造与后期长效管理相结合、改造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原则。对于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职能,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引进社会化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综合治理深度融合。

四是由具有国家级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对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房屋结构、承重性、抗震性等安全性,结合实际改造内容进行技术评估诊断、方案审核、验收准备。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质量,增强技术支撑力量,打造优质改造项目。

五是确定采取以施工为牵头的EPC总承包模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使施工空间和施工时间有机结合,全面把握施工时间、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提高整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改造效率,从而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郭琳静

联系方式:6515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