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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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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7-22
来源:区住建局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提出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各项要求,以及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查隐患、防风险、建生态的工作安排,依据《河南省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方案》、《洛阳市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9年7月8日,洛阳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2019年7月19日,洛龙区住建局组织启动《实施方案》修订工作,根据洛阳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我区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出台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以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住房租赁调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是摸清我区住房租赁市场情况,总结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进房产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镇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本辖区调查工作落到实处,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全面登记上传信息。要按照“路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对每一个租赁住房进行细致排查,全面、真实、准确的填报《住房租赁信息采集表》,如实全面记录排查出的各类房屋及出租人、承租人信息,确保登记上报的信息能够客观反映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实际状况。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镇办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住房租赁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租赁当事人法律意识,营造良好调查氛围。要通过在社区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公布查询咨询电话,并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社区宣传栏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争取广大住房租赁居民的信任、理解、支持和参与。
(四)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各镇办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7号)相关规定,建立巡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补齐服务与管理短板。在本区域内认真开展的住房租赁查隐患、防风险排查治理,对“网约房”等新型租赁业态进行数据采集,根据采集调查结果,适时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提高宜居宜业水平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落实住房租赁权益。通过调查住房租赁信息,促进住房租赁进行合同网签备案,提高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率,确保应签必签、应备尽备。对发现未进行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现象,应提醒当事人及时到市民之家B06窗口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认真落实《洛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信息共享,加大住房租赁备案在申领居住证、提取公积金、申领租金补贴等各项城市公共服务中的应用,确保住房租赁户正当权益落地见效、应享尽享。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主要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多方参与,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以构建开放、共享、融合的住房租赁新生态为目标,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夯实数据基础,补齐监管短板,在本辖区内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100%,住房租赁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8%,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奠定基础。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6596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