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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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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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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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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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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洛政〔2016〕4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1项、合并减少1项、调整5项行政审批事项,因机构改革新增15项行政审批事项。
调整后我区权责清单共计1562项,包括行政许可125项、行政处罚1118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检查56项、行政确认21项、行政奖励16项、其他权力事项151项。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细化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区卫生计生委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区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8项)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市级处理决定 | 我区拟订意见 |
1 | 区档案局 |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审批 | 取消 | 取消 |
2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许可 | 合并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合并 |
3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挖掘许可 | ||
4 | 区交通 运输局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 | 更名为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并在该项中补充入“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一项 | 更名 |
5 | 区农林局 | 跨区作业中介资格的许可 | 调整为其他职权 | 调整为其他职权 |
6 | 区农林局 | 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 | 调整为其他职权 | 调整为其他职权 |
7 | 区农林局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更名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更名 |
8 | 区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调整为行政许可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附件2
区卫生计生委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5项)
序号 | 事 项 | 实施主体 | 事项种类 | 备注 |
1 |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处罚 | |
2 | 对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处罚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处罚 | |
3 |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处罚 | |
4 | 三孩生育服务证审批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许可 | |
5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征收 | |
6 |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7 |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8 | 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9 | 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0 | 洛龙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1 | 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2 | 洛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3 | 洛阳市农村双女家庭绝育的奖励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4 | 洛阳市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 |
15 | 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 | 区卫生计生委 | 行政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