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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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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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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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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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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6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8日
洛龙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稳定形势,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执勤战备,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5月中旬前,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消防安全;5月下旬至9月上旬,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消防安全;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各级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区政府将定期通报讲评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一手抓行业排查、一手抓重点整治,以行业排查带动重点整治,以重点整治促进行业排查,严格落实从严整治措施,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消防管理长效机制。5月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及辖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宾馆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点)专项治理。6月份,区教育局、辖区公安分局联合组织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7—8月份,区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及辖区公安分局联合排查易燃易爆场所。9—10月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局、辖区公安分局集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坚持“哪里不放心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以及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着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火灾多发,居民住宅、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落实常态严管措施。一是加强居民楼院隐患排查。各镇(办事处)牵头,组织镇(办事处)安监办、综治办,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人员以及巡防、保安、物业、专业电工等力量,对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加强电气火灾防范。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并组织专业电工对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吸纳电力部门专家进入消防安全专家库,并对重点行业的电工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电力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消防安全。三是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各镇(办事处)要督促居民小区规划建设能够满足群众日常充电需要的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电桩,并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引导,及时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四是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结合“平安社区”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突出抓好社区微型消防站、独立式报警、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等硬件建设,突出抓好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用火用电、清理楼道杂物等重点环节,确保80%的居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
(三)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城市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对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9月底前完成评估任务。二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进落实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文员、专职消防队员招收等任务,重点解决城市消防力量“空心化”的问题。辖区各公安分局要发挥保安服务机构点多、面广、人员众多的优势,深化“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三是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区财政划拨专项经费补助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运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5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四是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镇(办事处)、村(社区)要按照省、市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组织负责辖区消防工作。推广使用洛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和手机APP检查终端,突出人员定位、隐患取证、过程跟踪、绩效考评等工作内容,80%的镇(办事处)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强化火灾物防技防措施。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10月底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70%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各镇(办事处)要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居民家庭、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文物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要积极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采取超常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每次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各公安分局要统一部署,组织消防、治安和派出所等单位,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五)健全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要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组织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多部门、多力量参加的联合实战演练。各级应急联动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加强实战练兵,落实战备措施,科学安全施救。
(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单位集中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强化社会宣传。组织开展消防夏令营、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调查等活动,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治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60%以上的社区明确“消防宣传大使”,6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消防安全知识“三有”标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学校军训学生全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每个居民楼院(村庄)设置2处消防橱窗或喷涂2处墙体消防标语。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分类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每月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媒体要组织开展隐患曝光和火案警示教育,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对每起有影响的火灾实行“有火必训”警示宣传。广播电台刊播出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600、60条(次)。三是强化社会培训。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镇(办事处)、村(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要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检查。对夏季消防检查部署的分行业排查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进行业务培训,逐镇(办事处)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同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从严整治隐患。辖区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要认真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要逐一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三)加强工作研判。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坚持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火灾情况和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分行业排查治理,分类建立各行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等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信息。
(四)组织集中约谈。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五)公开检查情况。要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的时间、内容、措施和要求,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示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本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隐患整改等重要事项。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火灾事故防范。辖区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指挥,确保夏季检查取得实效。
(三)强化奖惩问责。区政府将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务督导内容,并适时组织专项督察,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抽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凡发生较大或以上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从严问责。
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379—63000129,邮箱:luolongxf119@126.com)。自5月起,每月24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