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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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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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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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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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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1日
洛龙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及省、市相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标准引领、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大力开展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发展新优势,促进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洛龙标准”,培育“洛龙品牌”,提升“洛龙创造”,树立 “洛龙质量”。引领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我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的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和装备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部分优势产品和技术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和装备产品的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3.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员工职业素养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5以上。
4.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建设能力的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数量明显增多,知名品牌价值大幅提升,力争实现省长质量奖零的突破、市长质量奖6家以上,区长质量奖25家以上,优势领域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和装备制造类产品出口占比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引领,提升标准水平
1.健全标准体系。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调推进的标准供给方式。重点围绕食品、现代家居、传统文化产品等消费品和工程装备、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装备制造业,每年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项以上,建立健全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全区承担省及以上标准化工作组织数量达到3个。(责任单位: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提高标准供给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支持社会团体、学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提升标准水平,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技术发展,增加标准供给;支持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制定联盟标准,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科技局)
3.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协同。加强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融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加大科技研发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机制,引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分局)
4.强化标准推广实施。强化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技术标准创新企业和循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等创建活动,在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领域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区,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标准的推广实施。(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二)强化以质取胜,提升质量水平
1.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强装备制造业计量检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及儿童用品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鼓励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产品认证。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完善质量技术基础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标准转化、产业发展各环节统筹衔接。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面向社会开展研发服务、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咨询评估、检测分析服务等,提高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质监分局)
3.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突出培育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引导,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节能降耗、品牌建设、检验检测、标准信息传递等手段,加强指导帮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共治格局。贯彻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量、能源、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标准,开展区域质量、行业质量、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积极创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提高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作用,促进企业产品转型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注重品牌带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矿山装备、工程装备、光电光伏产业等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家居等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知名产品、知名品牌。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培育壮大消费热点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扩大“洛龙制造”影响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商标品牌集约式发展,加大省长、市长质量奖宣传力度,争创中国质量奖,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传递品牌价值,建立健全品牌保护制度,推动建立业自我保护。到2020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的10件以上、河南省名牌产品15个以上、河南老字号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工商分局)
5. 优化质量公共服务。培育标准化、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形成全链条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企业作用
1.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练兵,争创质量标兵,树立“河洛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内容。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提升,建立工匠工作室,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研究新工艺、应用新工艺,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标准和质量人才队伍,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质监分局)
2.推广精益制造。实施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三品”工程,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每年选择1—3家重点消费品和装备产品企业,推广应用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对比、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鼓励企业实施流程制造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等技术改造,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和功能、工艺和智能化水平,促进“洛龙制造”全产业链升级。(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分局)
3.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标准信息透明度。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提升质量安全标准水平,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4.增强创新能力。建立标准化和质量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企业评价体系,积极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提升企业标准创新能力,以技术准创新引领企业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分局)
(四)强化质量监管,优化市场环境
1.创新质量监管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合并检查、逢检必备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区通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发展改革委)
2.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在镇(办事处)、医院、和学校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有效防范和处置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进行统—归集、依法公示、社会监督、分类监管。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惩,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4.强化消费者维权保护。引导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5.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推进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责任单位:辖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商务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三、重点领域
(一)消费品领域
1.食品及相关产品。重点围绕肉制品、乳制品、饮料、休闲食品、调味品、白酒、啤酒等食品产业和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规范,保障食品安全。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升市场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分局,各镇、办事处)
2. 新能源产品。坚持以安全、低碳和智能化、服务化为导向,积极推进新能源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和生产,优化和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制定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以国际先进标准为目标,支持中航光电等重点企业积极研发生产新能源产品动力系统,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镇、办事处)
3.妇幼及健康养老产品。顺应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趋势,积极实施个护健康、生物医药、中医养生、康复医疗等领域内特殊人群用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安全标准,完善质量监管体系,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老年人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推进相关产品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分局、残联,各镇、办事处)
4.传统文化产品。围绕牡丹瓷、唐三彩等特色工艺美术品、旅游纪念品和贴近生活的实用工艺品等,加大标准制定和实施力度,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在确保传统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传统工艺特色的前提下,推进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化,实现规模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弘扬河洛文化,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各镇、办事处)
(二)装备制造领域
依托大华重机、中集凌宇、中航光电等企业,突出智能化、成套化、服务化,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展相关产品和标准研制工作。(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镇、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机构、人员、任务三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各单位工作方案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63322093,邮箱:llfjdjy@163.com)。
(二)实施政策扶持。要加大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标准与质量提升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领域的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研究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资金资助的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对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指定项目的资助与奖励制度,促进标准化战略有效实施,建立企业标准创新、标准研制和标滩示范等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组织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
(三)注重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质量专业课程,加强职业培训,深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提供技能水平评价服务,为标准化、质量管理事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系列中标准化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评价标准,促使更多高水平的标准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构建多方参与的培训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强标准化和质量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区专家担任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实施优秀标准化人才海外交流项目。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对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机制,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区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大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普及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标准化和质量意识,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大力弘扬具有洛龙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在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先进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理念。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的宣传教育、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