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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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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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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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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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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24日
洛龙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共治、公众参与,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社会消防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切实减少亡人火灾,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研判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方案,逐级逐行业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加强调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分行业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区商务、文化、卫计、民政、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针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2018年2月底前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针对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2.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推进力度,区消防、治安部门加强协作,结合“一标三实”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和镇(办事处)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从严执行《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督促出租房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排查发现违规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最低标准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对套内居住5人以上(含)的,按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核算后,责令限期搬离超出人员,并在2017年底前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3.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区综治、安监、住建、民政、公安、发改、消防等部门要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于2017年底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要立即组织修补。2017年底前,推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2017年底前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完善绩效考评和奖惩激励等机制。
4.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区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12月15日前,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针对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2018年2月底前完成。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
5.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检查。2017年12月底前,区消防、商务等部门联合,对辖区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从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条件、重点部位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留宿住人等方面入手,强力整治突出问题。集中约谈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督促集贸批发市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集贸市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必要的疏散逃生器材。
6.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治理。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摸排辖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澄清消防控制室(含独立式火灾报警控制柜)底数,以及值班操作人员数量和需求。加大对消防控制室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推动落实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等要求。继续推进“两证一卡”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进行定期检测,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值班人员业务能力和处置水平。
(二)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工艺流程和处置措施,提供战时技术支持和处置对策,加强装备配备,强化专业训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2.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澄清辖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底数,发动基层网格管理力量,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动态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城中村、回迁区、棚户区等乱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棚建设,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居民小区全面建成集中充电车棚。积极推动老旧住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3.强化不放心场所区域管控。对排查发现的不放心场所和区域,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201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强力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工作。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涉节、涉庆、涉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其落实消防安保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消防、治安、法制、宣传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督促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派出专门警力,设置流动巡逻和执勤点,加强前置备勤。结合电商促销活动,消防、治安、邮政部门联合对快递企业的集散、分拣中心、收发网点,以及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治理。
(三)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不同类型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公告。分批次、分行业组织约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河南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集中办理一批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件,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营造舆论氛围。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督促各镇(办事处)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机制。2018年2月底前,90%的镇(办事处)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3.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区综治、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组织发动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实行“消防安全社区”动态管理,对已评选的 “消防安全社区”进行“回头看”,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 “消防安全社区”称号。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棚户区、商业密集区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推动建设小型消防站。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5.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2018年2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新建成消防站同步入驻执勤力量,所有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执勤人员分别不少于35人、25人、45人和15人。2017年底前,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建立健全队伍管理、保障和运行机制。
6.健全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要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细化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并牵头组织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多部门、多力量参加的联合实战演练。应急联动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加强实战练兵,落实战备措施,科学安全施救。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以全民大宣传、媒体大聚焦、安全大培训、氛围大营造为抓手,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组织代言人录制宣传公益音视频,持续推出“我与消防的故事”,引导群众关注参与。开展“百城交通广播联动”宣传,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3.开展进社区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全面铺开消防宣传进社区“敲门宣传”,依托和动员消防宣传大使、楼长、消防安全代言人、网格员等力量,逐家逐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卡、电动车防火提示等资料,帮助居民家庭认识和查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
4.强化媒体宣传报道。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常态播发公益宣传提示;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镇(办事处)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天更新发布微博微信,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5.持续开展精准提示。健全完善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等纳入目标人群,每周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6.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镇(办事处)、社区负责人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的培训,推动重点单位由单个“明白人”向“明白人”团队的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冬春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庆活动多,人流物流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在做好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
(二)部门联动,整体推进。要组织安监、文化、教育、民政、卫计、工商、商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同时要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奖惩问责。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将约谈辖区相关负责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负责人和人员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部门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1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7年12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3000129,邮箱:luolongxf1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