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2017-11-15
-
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60号
-
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5日
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
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规定,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实现村庄“绿亮净美畅”“三无一规范”和“一眼净”目标,全面改善提升农村环境面貌。
二、考核依据
依据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示范村创建标准和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达标村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洛龙区农村改善人居环境评分办法,对我区所有村庄的改善人居环境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成立由区委农办、创建办、环卫、住建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按照《2017年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评分办法》,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打分。
(二)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其中,整治示范村为必查对象,整治提升村每次按照镇(办事处)提升村30%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每督查三次,实现所有村庄督查全覆盖。
(三)每次督查结束,按照得分对被检村庄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镇(办事处)排名按被检村庄得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表彰和奖惩的依据。
附件:2017年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评分办法
附 件
2017年洛龙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评分办法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 得分 |
一、农民住房安全标准(3分) | 1、村内农民居住房屋无危险点、安全隐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新建农村住房安全规范(1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标准(5分) | 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每降低10%扣1分,没入户的村不得分。 | |
三、农村用电安全标准(2分) | 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以上。达不到不得分。 | |
四、环境净化标准(40分) 1、污水处理 (10分) 2、垃圾处理 (15分) 3、旱厕改造 (5分) 4、农户庭院 (10分) | 1、污水处理(10分)。(1)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保持整体美观,排放要畅通(5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所有住户、企业、商户及公共单位污水排放均进入统一敷设的管网,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的现象(5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
2、垃圾处理(15分)。(1)实现“三无一规范”和“一眼清”标准(5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2)垃圾收集设施保配套完善,外观整洁,内存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夏季对垃圾箱定期灭蝇(5分)。现场查看,达不到要求不得分。(3)生活垃圾处理链条完善,采用清扫、收集、转运、处理方式;村配备垃圾收集车辆,能满足使用要求(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3、旱厕改造(5分)。积极推进旱厕改建工作,对无水冲条件的村内公共厕所和户厕实行三格化或其他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 ||
4、农户庭院整治(10分)。庭院内外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摆放有序(4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扣1分;室内六面(四壁、天花板、地面)、门窗无蛛网、无灰尘,无乱贴乱画(4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扣1分;家具、生活用品、物件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2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扣1分。 | ||
五、村庄美化 (30分) | 1、房屋及墙体外立面美化(5分)。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无屋顶等进行美化并于周边环境相协调,色彩协调美观。现场查看,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2、村庄绿化(5分)。对村庄街道两侧、庭院、村中空地、广场周边进行绿化,现场查看,没有进行不得分。 | ||
3、道路亮化(5分)。村庄主次干道安装路灯,规格统一、美观整齐。没有安装不得分 | ||
4、房前屋后净化(5分)。清理村内空闲地,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建筑物。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公共场所美化(10分)。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涉及和铺设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地域内沟、渠、河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5分)。达不到不得分。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5分)。没有建设不得分。 | ||
六、长效机制建设和乡风文明 (20分) | 1、成立管理组织并按标准配备有垃圾、污水及村容村貌管理人员(3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2、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3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3、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村干部分别包干参加指导(2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4、行政村保洁人员、污水管理及村容村貌管理人员按不低于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人口较少的村庄可适当提高比例,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4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5、有稳定的经费保障,采取村自筹、社会支持、县乡发放补贴的办法筹集,县乡两级补贴比例不低于70%,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4分)。查阅资料、实地问询相结合,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6、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群众开展义务劳动等活动不少于1次(2分)。查看活动通知、方案及图片资料。每年至少4次,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7、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村环境整治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营造农村环境整治氛围,开展评选卫生先进户等活动(2分)。查阅资料,没有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