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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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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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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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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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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提高残疾人救助资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标准
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现在的60元/人/月提高至100元/人/月。提标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
二、提高建档立卡残疾人生活特殊救助标准
从2017年开始,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救助的,其残疾人特殊临时生活补贴由目前的6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对已享受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救助的,其残疾人特殊临时生活补贴由目前的400元/人/年提高至1500元/人/年。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