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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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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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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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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洛龙政办〔201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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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龙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1日
洛龙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
为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按照《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洛发〔2016〕3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推进方案的通知》(洛龙办〔2016〕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脱贫总体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措施,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区、镇(办事处)、行政村三级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实现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全区贫困家庭尽快脱贫。
二、总体目标
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摸底调查,实现精准识别。2017年底前,实现建具有劳动能力的档立卡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具有劳动能力,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外出就业的就近就业。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提供分类施策依据
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依托区、镇(办事处)、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各镇(办事处)、村抽调专人组成摸底调查小组,依照各行政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详细摸清辖区内贫困户劳动力人口的数量、年龄、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基本信息,上报区扶贫办,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就业创业帮扶指导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二)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等渠道和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大力宣传转移就业脱贫的典型事迹,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脱贫信心;在各镇(办事处)主要街道和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集中宣传就业信息、扶贫政策;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将免费培训等扶贫政策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宣传,一对一发动,确保宣传实效。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林局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2.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持续实施“全民振兴工程”。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不同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3.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补贴;参加市外省内培训的,每人给予2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补贴,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负担,调动其参加培训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提高培训的精准度。根据贫困家庭培训需求调查情况,分类实施,侧重实施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开展种植、养殖、厨师、家政等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林局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三)协调就业岗位,拓宽转移就业渠道
1.对有贫困人口的镇、办事处,为每个贫困村开发不少于20个,为非贫困村开发5—10个临时性的禁烧、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安排符合岗位需要、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相关镇(办事处)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2.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在辖区民营企业中摸底调查现有空缺工作岗位,同时协调辖区民营企业开发不少于30个工作岗位,为符合岗位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企业牵线搭桥,促进其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时间节点:2018年1月底前
3.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作用,依托市、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区外企业空缺岗位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确保每天发布1次用工信息,每月整理1次用工信息入户,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4.整合现有环卫工种,合理设置岗位,开发不少于100个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公厕保洁等岗位,就近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贫困家庭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时间节点:2018年1月底前
5.适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抓好公益性岗位的适度开发和规范管理,针对贫困劳动力中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开发保洁、保安、协管等公益性岗位,通过开发不少于30个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岗位补贴政策,多形式、多渠道实现贫困人员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节点:2018年1月底前
(四)加强供需对接,保障稳定就业上岗
以转移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为其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信息登记、社保办理等全方位服务。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逐步建立了解就业意愿—提供岗位信息—安排技能培训—实现上岗就业—办理社会保障—跟踪维护权益等一条龙、全过程的就业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节点:2017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以区人社部门牵头,区财政、扶贫、工信、农林、环卫等部门,以及相关镇(办实处)共同参与的转移就业脱贫攻坚联席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转移就业扶贫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合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合作,全力推动转移就业脱贫各项工作开展。
(二)建立脱贫台账。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区扶贫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及时获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数据,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区、镇(办事处)、村信息平台,以镇(办事处)、村为单位建立精准识别转移就业台账,收集贫困劳动力个人状况、培训意愿、就业创业意向、帮扶措施等档案信息,落实帮扶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精准扶贫,为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提供准确依据。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保障力度,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结合就业目标任务等情况,给予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用实、用好、用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其他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宣传转移就业脱贫的典型事迹,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参加培训,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